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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府院联动“抓前端” 以培促学“治未病”
凯发真人-ag凯发 】 【 2024-08-13 10:06:18 】 【 来源: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为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推动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提高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诉源治理工作效能,贡井法院龙潭法庭与龙潭镇政府联动召开2024年度矛盾纠纷调解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贡井区人民法院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参会人员为各村委基层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庭工作人员等。旨在加强人民调解员专业素养,提高调解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培训会主要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的历史、调解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互联网 调解模式”以及调解方法、策略、技巧、接待、调解协议起草等方面进行讲授并以龙潭法庭辖区内的典型案件为案例进行分享与讲解。

  调解员讲到,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协商过程中要切实发挥“枫桥经验”精神,结合地域特性、以理服人,说服纠纷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矛盾、案结事了。同时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中,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等平台为依托,形成综合治理新格局,充分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今年来,贡井法院龙潭法庭持续发挥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功能,在辖区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8次,有效提升了辖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与调解能力,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92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51.61%。下一步,龙潭法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诉调对接工作,通过推动多方法治力量的引导和疏导,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指导思想,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治未病效能优势,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实质化解,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编辑:罗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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