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礼让,酿成事故负全责
近日,林某驾驶川c0q0**小型轿车行驶至大安区仁和半岛1号门前人行横道时,与前方从左至右通过人行横道横的行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核查,驾驶员陈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当事人陈某某负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示: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驾驶人的“警惕线”、城市的“文明线”,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多留心观察、互相礼让。驾车行经斑马线时必须减速、停车让行,以确保行人安全通过;行人过马路时,也应在车辆礼让自己的同时尽快通过,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斑马线前让一让,不仅是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多一重保障,更是文明交通的直观体现。
编辑:周子游
